
同仁堂门网图片 12月16日上午,针对“北京同仁堂”磷虾油涉嫌造假事件,上海市消保委公布了约谈该产品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的情况。其中,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表示。涉案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(四川)健康制药有限公司定制采购,采购价格低于正常水平。产品包装按照北京同仁堂(四川)健康制药有限公司的要求制作,涉及的产品全部供应给北京同仁堂(四川)健康制药有限公司对外销售。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承认。其在生产过程中并未添加其声称的“南极磷虾油”。与此同时,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该经销商北京同仁堂(四川)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接受采访时回避问题、回避责任,表示对涉嫌产品造假一事不知情,与此事无关。经广泛调查,上海市消保委认为,涉案企业涉嫌故意欺诈,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也违反了市场诚信经营原则。首先,涉案公司明知产品中未添加“南极磷虾油”,但声称磷脂含量为43%。产品严重不符合宣传;其次,其包装和营销所涉及的产品故意造成混淆和误导。对此,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点意见,督促北京同仁堂(四川)健康药业有限公司: 1.及时进行自查,并向消费者如实说明情况; 2、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诚挚道歉; 3、配合厂家尽快召回问题产品,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,并依法对消费者进行赔偿。同时,上海市消保委立即通知四川相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。针对事件新进展,南都湾财经报记者通过多种互动方式致电中国北京同仁堂(集团)有限公司,但语音提示“无萨格特”或“随叫随到”;同时,无人接听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的电话。北京同仁堂(四川)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者表示,将举报相关问题,如有相关内容,将有专人回复之后。据了解,12月15日下午,北京同仁堂健康制药有限公司就标有“北京同仁堂99%高纯度南极磷虾油”的产品磷脂含量测定为0一事发布相关声明。北京同仁堂表示,立即责令北京健康(北京同仁堂)制药有限公司停止经销该产品,并对涉案产品进行全流程核查和追溯。北京同仁堂也表示,“该产品未经许可明显使用‘北京同仁堂’字样,涉嫌违法。我们已启动司法程序,起诉涉案企业,维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。”撰文:南都湾财经报记者 邱康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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